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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文:应选国产车,优选新能源

5月19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提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早在去年10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曾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新增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30%以上;配备新能源轿车价格不超过18万元;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情况将被纳入中央和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评价、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随后去年12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再次强调,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数据显示,今年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5.1 万辆和122.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3.8%和44.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3%;前4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42.9万辆和43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3%和46.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2.7%。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能源汽车的增长一方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企业也开发了很多新能源汽车产品,对汽车销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预计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1650万辆,增速保持30%。

来源:中工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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