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吹风会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什么出台该《办法》?其内容有何创新亮点?
退役潮+千亿市场
政策出台的产业必然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吉明在会上提到,制定该《办法》是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的要求也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的需要。
“目前,大家经常将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称作‘城市矿山’或者‘第二矿山’。以动力电池为例,退役并非意味着报废,仍有非常可观的‘剩余价值’。”曾吉明透露,“特别是成都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第一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93.25万辆,增长了48.7%,预计未来2-3年我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
相关资料显示,废旧动力电池中的锂钴镍等高价值金属回收后,可满足每年24%的锂、31.2%的钴、16.8%的镍需求。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构建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能有效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和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安全水平和韧性。
从现有产业基础方面来看,四川是全国锂矿储量最丰富的省份,省委、省政府将动力电池产业链纳入全省“建圈强链”,要把四川打造成产业链最完整、综合竞争力最强的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同时,四川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
从技术发展趋势方面来看,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在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积极成效,比如川大与成都迈越阳光公司建立电池回收利用联合实验室,聚焦材料再生、污染控制等核心技术,共同开展创新性研究,探索新型绿色浸出工艺,解决杂质元素分离难题,或研发节能减排的萃取工艺技术。
从未来市场前景方面来看,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增长56.4%。
全生命周期管控
区域中心+白名单企业双创新
曾吉明表示 ,《办法》从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鼓励支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为规范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供制度支撑。
在通过源头管控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进入正规途径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创新提出建设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区域中心是企业化运行的市场主体,为社会各界处理废旧动力电池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心脏”。
在通过过程控制确保回收利用活动符合规范要求方面,《办法》从废旧动力电池产生“起点”到综合利用“终点”全生命周期作出规定,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应符合国、省相关要求,并由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同时,四川在全国率先提出培育省级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发挥优质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在通过压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回收服务网络方面,《办法》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规定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应按国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服务网点,提出区域中心应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构建与废旧动力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
破解“缺电”车困局
车主与企业责任清单落地
近年来,四川省商务厅会同经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和后续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62家,其中51家具备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资质。
记者现场了解到,截至去年末,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40万辆,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8.6%。这其中,部分使用时间或行驶里程较长的新能源汽车,正陆续进入报废环节,全省新能源汽车回收量已进入增长快车道。去年全省回收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1倍,今年1季度回收同比增长61.1%。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回收拆解企业反映的由于废旧动力电池价值较高,车主多将其私自拆卸转卖后再把“缺电”的新能源汽车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回收的新能源汽车半数以上缺动力电池。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作了具体规定。具体来看:
《办法》强化了车主的义务,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条件时,车主应将其送至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电池;报废的新能源汽车缺动力电池的,按照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办法》强化了回收拆解企业责任,回收拆解企业应将报废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国家有关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妥善保管拆卸后的动力电池,并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符合有关要求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综合利用企业。
此外,曾吉明透露,下一步,四川将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多种因素,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思路试点建设4—5个区域中心。
同时,四川还将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通过遴选培育一批水平高、行业带动作用显著的标杆企业,淘汰一些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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